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涉及到户口分立或者迁移的问题,那么很多的离婚夫妻之间就会涉及到户口分开的问题,他们离婚后的原户口该怎样处理呢,如果必须要分开又有什么要求吗?
根据我国的《户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离婚夫妻之间的户口处理问题主要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各方迁回原来的户籍所在地,这种是离婚夫妻最常用的方法。主要是根据相关户籍单位的规定条例中,只要是原来的户口所在地同意其迁回户口的,那么就可以按照相关流程迁回结婚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了。
第二种情况,就是在不改变现在的户籍,只是单一的到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其在现在的户籍之上进行户口分立,这样一来,夫妻双方各自有各自的户口,虽然地址是同一个,但是在法律上已经承认这是两个不同的户口了。
第三种情况,夫妻双方离婚后暂时不迁回户口原籍或者分立户口,只是先保留在同一个户籍之上。若是离婚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有再婚的情况的话,那么再婚之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就要按照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再进行户口的迁移。
第四种情况,即便离婚后再婚,若是没有自己要求或者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没有特殊要求的话,离婚后两个人的户籍可以一直不用迁出的。
总的来说,各地方的具体规定存在不同,只需要双方结合自己的意愿和地方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