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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才引进落户广州办理指南2018

发表日期:2018-11-27 来源:师锦教育 作者:yongwen 阅读(374)

  办理条件

  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可申报引进人才业务。

  规定条件:2018年广州人才引进入户办理条件

  社保年限要求:除经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已有明确规定人员(如技能入户社保须满2年)外,其他人员在引进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须满6个月。

  温馨提示: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可办理。

  申请材料

  2018.10.1起减免部分申报材料:广州人才引进入户申报资料一览(2018年10月最新)

  (1)申请入户材料

  1、《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2012年版)》

  2、调动或就业登记备案证明

  3、用人单位已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引进报告

  5、身份证、户口簿

  6、毕业证、学位证书及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证明等。

  7、专业技术资格资料

  8、职业资格资料

  9、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若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关代理协议或证明。)

  10、本市合法住所证明

  12、其他材料:

  (1)、单方调动意见书: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不调方若同意拟调方单方调入广州的,由不调方提供意见并签名。(夫妻同调人员不需提供该项材料)

  (2)、随迁家属资料:随迁家属包括已就业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家属随迁需提供结婚证、所有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身份证、配偶就业证明或参保记录、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其中16周岁至19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3)、高层次人才证明:属《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1、2、3、7点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市人才工作局证明。

  温馨提示:领取入户卡后,需到公安局进行落户,具体查看办事流程。

  (2)领取户口迁移证材料

  1、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入户复核及核发《准予迁入证明》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人审批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或《招工通知》、《录用证明》;

  4、《广州市区入户卡》;

  5、根据其准入类别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及鉴定证明材料;

  6、属以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需提供本市配偶一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及鉴定证明材料;

  7、属随军家属调动(随迁)的,需提供《随军报告表》、《军官证》,以及家属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8、如有家属随迁的,需提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3)落户所需材料

  1、到入户地办理入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广州市区入户卡》;

  3、《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4、《户口迁移证》;

  5、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6、本人居民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户主、业主的居民身份证及同意入户书面报告。属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①在申报系统注册并录入相关材料http://www.hrssgz.gov.cn/rcyj/;

  ②到人才引进接收窗口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领取户口卡

  审核通过当年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领取广州市入户卡及调令。

  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入户信息卡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户政服务窗口办理入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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