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也是常用的一种入户方式,一人入户,全家即可随迁,非常方便。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办理?一起来了解下。
条件:
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户口: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
2、20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独生子女。
3、父母亲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4、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违反计生的未成年子女迁入本书居民户口。
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入户申请报告、户口薄、身份证和父母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合法住所证明、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
2、不同情况对应证明材料:
16岁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
随迁继父母入户,需提供生父母离婚证明及经民政、公证部门确认并抚养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书等法律文件;
25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独立子女的,提供未婚证明、学校在校证明或未就业证明、失业证;
随军的,提供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队的出具的随军报告表;
父母年龄达到60周岁、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的,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所有子女的户口薄、身份证、申请人或父母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确认的人士档案履历表内容并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
申办程序:
1、凡需申请来市入户的:
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 → 填写《入户申请表》→ 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审核。
2、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 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