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积分制入户工作沿用年做法,在来穗人员"大积分”体系下统一进行。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2019年通过积分制入户本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4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9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
2、持有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交纳社会保险满4年;
4、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5、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同时,来穗人员的个人得分还将根据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的不同情况核实确定。
申请人在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I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有贡献的,可申请加分指标;个人在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记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则相应予以扣分甚至取消申请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9年9月30日, 其中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如果相关积分申报材料时间不在有效范围内、或者有所增加调整如社保年限)的申请人,需尽快登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个人情况,进行积分调整后再进行入户申报。
排名规则
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的排名按照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积分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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