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靠子女入户广州一、入户条件子女具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老人投靠子女入户广州需要哪些手续的知识,跟着师锦小编一起看看吧。
老人投靠子女入户广州
一、入户条件
子女具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离休干部。
配偶原本市户口人员,因故死亡后,有本市户口的未成年子女需照顾且其本人没有再婚,达到投靠配偶入户条件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办理投靠子女入户的,除需提供入户申请报告、申请人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合法住所证明、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属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属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属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还须提供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申请人或子女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确认的人事档案履历并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有子女为现役军人或在国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军官证、国外身份证件和户口注销证明。
属离休干部的,还需提供离休证。
配偶原是本市户口,因故死亡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人户口所在的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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